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人才培養方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人才培養方案的管理,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人才培養方案是高等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的頂層設計和實施方案,是保證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規格與特色的綱領性文件,是實現人才培養目标的根本遵循,是安排教學内容、組織教學活動及落實人才培養過程及其他環節的基本依據。其制訂與修訂、執行和變更是高等學校最重要的教學管理制度之一,必須按嚴格的規範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培養方案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學校專業建設專門委員會負責對人才培養的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問題進行研究與論證,審議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教務處是培養方案的直接管理部門,在學校專業建設專門委員會的指導下,具體負責協助和指導學院制(修)訂培養方案,組織專家評審培養方案,檢查、驗收學院培養方案執行情況,受理學院培養方案變更申請。
第四條 學院是培養方案管理的主體,在學院的統籌下實行培養方案專業負責人負責制。學院根據學校培養方案指導意見,安排專業負責人負責組織培養方案的制(修)訂、論證、執行、評價,并根據實際提出培養方案變更申請。
第三章 制訂與修訂
第五條 基本遵循
(一)把握政治方向。堅持人才培養正确政治方向,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明确“培養什麼樣的人、如何培養人以及為誰培養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二)落實國家要求。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面向國家、地區經濟和社會改革發展的重大戰略需求,落實國家教育相關政策和改革要求。
(三)對接行業需求。通過多種渠道了解社會和行業對人才培養的需求,明确本專業人才在知識、能力、素質和價值觀上應達到的要求,使專業培養目标對接行業發展需求。
(四)促進學生發展。以促進學生的發展為中心,将滿足學生學習需求、促進學生發展作為核心追求。在制定培養目标、畢業要求、課程體系、課程大綱等過程中貫徹“學生中心”基本理念。
(五)嚴格遵照标準。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标準》和各類教育的專業認證标準,參照行業标準、崗位标準、課程标準等要求,制定符合本專業的培養目标、畢業要求和課程體系,使課程體系支撐畢業要求的達成,畢業要求支撐培養目标的實現。
(六)強化實踐訓練。完善實踐培養體系,适度增加實踐教學比重,确保各類專業實踐教學必要的學分(學時)。推進實踐教學與研究(或新技術)課題相結合的模式,強化學生創新和創業實踐訓練。
第六條 主要内容。包括專業簡介、培養目标、畢業要求、學期與學制、畢業學分與授予學位、核心課程、主要實驗及實踐教學要求、課程結構與學分分布、課程計劃、編寫說明等内容,具體以學校下發的指導意見為準。
第七條 參與人員
由專業負責人負責主持制(修)訂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參與人員包括學院分管教學領導、本專業所有教師、用人單位代表、同行專家、畢業生代表、高年級學生代表等利益相關方人員。
第八條 制(修)訂程序
(一)教務處提出制(修)訂培養方案指導性意見,以文件形式發至各學院。
(二)學院根據學校的統一安排,按下列程序負責組織本單位各專業培養方案的制(修)訂:
1.明确人才培養需求。采取向已畢業的學生、行業(用人單位)領導、一線員工發放調查問卷,組織畢業生座談,實地訪談、學科和行業專家研讨等形式,充分了解行業、用人單位對本專業人才培養的需求;
2.科學确定培養目标。根據行業、用人單位對人才培養的需求,結合學校辦學特色、辦學定位和服務面向,在國家教育方針的指引下,科學确定本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标;
3.精心研制畢業要求。根據培養目标精心制定畢業要求,畢業要求應滿足“明确、可學習、可教學、可衡量”的要求,既支撐專業培養目标,又體現專業特色;
4.合理構建課程體系。根據畢業要求構建課程體系,使建立的課程體系能夠支撐全部畢業要求,每門課程能夠實現其在課程體系中的作用。
(三)專業将制(修)訂的培養方案提交學院分專業建設專門委員會論證審議,學院将各專業培養方案論證報告、制訂說明與培養方案提交教務處。
(四)教務處組織校内外專家對各學院提交的專業培養方案進行審核,并将專家修改意見反饋專業所在學院,學院對培養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由學校專業建設專門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後頒布實施。
(五)各專業依據培養方案,組織本專業教師制(修)訂課程大綱。課程大綱是專業證明課程體系能否支持畢業要求的重要證據,在構建課程體系後,通過課程大綱的設計和落實,使課程教學支撐畢業要求的達成。
第九條 異動變更
(一)變更類型。經學校批準執行的培養方案必須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變更培養方案的,如更改課程名稱、學時學分、增開、減開、更換課程(含課程的實踐教學環節)、更改課程性質等,需嚴格按照程序變更,學院和專業不得擅自更改。
(二)變更時間。培養方案變更由學校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受理一次變更申請(每年5月),未按規定報批、擅自變更培養方案者,按教學事故處理。
(三)變更程序
1.教師或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向學院(部)提出變更培養方案申請;
2.學院(部)征求執行該培養方案的學生對于變更培養方案的意見,至少三分之二的該專業在校學生同意方能申請變更;
3.專業負責人将變更後的培養方案提交院專業建設專門委員會論證審議,形成審議意見;
4.學院審議通過後,向教務處提交《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培養方案變更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材料;
5.教務處同意專業變更培養方案後,提交學校專業建設專門委員會審議;
6.學校專業建設專門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執行。
第四章 執行與評價
第十條 執行要求
(一)培養方案具有權威性、嚴肅性和穩定性,經學校批準同意執行的培養方案,由教務處和學院負責組織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和拒絕執行。各相關單位在工作上應力求避免與培養方案沖突,以保證培養方案的順利實施。
(二)學院按學校有關規定在學校教務管理系統中完成每學期教學計劃的維護工作,嚴格按照培養方案認真核對各門課程排課情況,并在規定時間内完成教學安排計劃表報送、編輯教師教學任務書,以及課表發放等工作。
(三)學院每學期審定各專業培養方案執行計劃,經分管副院長簽字後一份留存學院,一份報教務處備案。
(四)任課教師根據課程大綱,編制填報課程授課計劃,經學院批準後執行。教師按照課表、課程大綱、授課進程授課。
(五)課程結束後,學院按照學校要求對學生進行課程考核,任課教師認真進行成績評定和試卷分析,并按時做好教學材料的上報和歸檔工作。
(六)在實施培養方案的過程中,教學質量監測與評估中心和學院通過學生座談會、教學檢查、課堂教學質量評估、領導聽課、教學督導等方式,加強質量監控,确保課程教學質量。
(七)培養方案原則上四年修訂一次,未發生修訂或變更、調整的,其下一屆學生延用上一屆學生的培養方案。
第十一條 評價要求
(一)評價依據。黨的教育方針、國家相關政策和改革需求、學校本科人才培養目标定位、專業目标定位,以及國内外的專業發展趨勢與需求,國家、區域、行業和用人單位等利益相關群體的現實需求。
(二)評價内容。定期對培養方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包括培養目标的合理性、畢業要求的合理性和課程體系的合理性。
(三)評價責任人和參與人員。培養方案合理性評價的責任人為專業負責人;參與人員為本專業學生、教師、學院教學督導、學院管理人員、學校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生實習實踐單位、專業建設專門委員會委員、校外專家、家長等利益相關方代表。
(四)評價方法。評價前需确認采用的評價方法的合理性。具體評價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自查反思、調研分析、咨詢研讨、交流研讨、校際交流、問卷調查、訪談調查、座談會等。
(五)評價周期。人才培養方案合理性評價每年進行一次,各專業邀請利益相關方代表返校,開展培養方案的合理性評價,形成評價記錄文檔,包括評價内容、評價依據、評價主體、評價方式、評價結果等。要求評價記錄完整、可追蹤,為專業培養方案的修訂提供依據。
(六)評價結果及應用。各專業對評價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形成評價報告,評價記錄和評價報告學院存檔,保存六年。評價結果作為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修訂的重要依據,原則上每四年修訂一次培養方案,對于評價結果中提出明确需要急需修訂的内容,經學校同意後可提前修訂。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适用範圍為我校本科各類專業。專科教育、繼續教育、國際教育、研究生教育參照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有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